索引号: | 017290093gxw/2022-00038 | ||
发布机构: |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4-25 |
信息名称: | 关于对申请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| ||
文号: | 发布日期: | 2022-04-26 |
关于对申请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公示
按照省工信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产业〔2022〕117号)等文件要求,经企业自主申报,各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,现将符合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资金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-2022年5月1日。
另经请示省厅领导同意,考虑到疫情影响,我市无法组织对充电设施的验收,此次申报省补资金可将所有建成的充电设施(包括还没验收的)一并上报,等疫情结束安排验收。
业务联系电话:
制造业推进处:83733575
监督电话:
机关党委:80801807
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:80807109
徐州市工信局
2022年4月25日
附件下载:
徐州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汇总(省资金)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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